物业和开发商的责权划分主要依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《民法典》及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具体划分如下:
一、开发商的基础责任
1. 房屋质量保证
- 开发商须对房屋主体结构、防水工程、管线隐蔽工程等承担保修责任,保修期通常为:
- 主体结构: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(通常50年);
- 屋面防水:5年;
- 电气管线、给排水管道:2年。
-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,开发商需免费维修;若拒绝履行,业主可向住建部门投诉或起诉。
2. 前期物业管理移交
- 开发商需在房屋交付前选聘前期物业公司,签订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》,并完成共用设施(如电梯、消防、绿化等)的验收移交。
- 若设施未达标导致后续使用问题(如电梯故障、消防验收不合格),开发商需承担整改或赔偿责任。
3. 产权登记协助
- 开发商需在交房后一定期限内(通常90日内)完成房屋初始登记,协助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。逾期需按合同支付违约金。
二、物业的管理与服务范围
1. 共有部分维护
- 负责小区公共区域(楼道、电梯、绿化、道路等)的清洁、养护及维修,费用从物业费或专项维修资金列支。
2. 公共秩序维护
- 包括安保巡查、车辆停放管理、突发事件处理(如火灾、水管爆裂),但非保管责任(业主财物被盗需结合物业过错认定)。
3. 设施设备管理
- 对供水供电、消防系统、电梯等设备进行日常维护,确保正常运行。若因维护不当导致事故(如电梯坠落),物业需担责。
4. 业主权益协调
- 代收代缴水电费、组织业主大会、公示财务收支等。
三、责任交叉与常见争议
1. 保修期与物业责任的衔接
- 保修期内,开发商是维修第一责任人;保修期后,物业负责日常维护,大修需动用维修资金。若物业未及时报修导致损失扩大,需承担连带责任。
2. 隐蔽工程问题
- 如地下管道破裂,需鉴定是施工缺陷(开发商)还是维护不当(物业)。业主可申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。
3. 规划变更纠纷
-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(如绿地改建车位),属违约行为;物业若未制止或公示,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侵权。
四、业主途径
协商:优先与开发商或物业沟通,要求书面整改方案。
行政投诉:向当地住建局、市场监管局或12345市民热线举报。
司法诉讼:保存证据(如照片、维修记录、沟通记录),通过法院主张赔偿或解除合同。
扩展知识
空置房物业费:多数地区规定,空置房物业费按70%-100%缴纳,具体依据地方条例。
物业更换:业主大会可解聘物业公司,但需提前60日通知并完成交接,否则原物业可拒绝撤场。
开发商与物业的责任核心差异在于:开发商对房屋的“先天性缺陷”负责,而物业对“后天运营维护”负责。明确合同条款、留存书面证据是解决纠纷的关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