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物业管理条例》最新修订要点解读如下:
1.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权限细化
修订版进一步明确业主大会的决策范围,包括专项维修资金使用、公共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表决。业主委员会的执行权被规范,要求其决议须公示且不得超越授权范围。新增“业主代表大会”制度,适用于大型社区,提升议事效率。
2. 物业费定价机制改革
推行“市场调节价为主,政府指导价为辅”的原则,要求物业公司公开服务标准与成本构成,业主有权对不合理收费提出异议。政府将定期发布区域物业服务参考价,防止暴利行为。
3. 公共收益透明化管理
明确规定小区广告、停车费、场地租赁等公共收益归属全体业主,物业公司代管时需单独建账,每季度公示收支明细。业主有权审计收益使用情况,挪用行为将面临罚款或吊销资质。
4. 应急维修流程优化
紧急情况下(如电梯故障、水管爆裂),可不经业主大会表决直接动用维修资金,事后须补充说明并公示。新增“第三方评估”环节,对维修必要性及费用合理性进行审核。
5. 物业服务质量考评机制
住建部门将建立物业企业信用档案,按年度考核服务达标率、投诉处理时效等指标,考核结果与招投标资格挂钩。业主可线上评分,评分低于60%的企业需限期整改。
6. 老旧小区改造配套政策
针对老旧小区设施老化问题,明确要求物业配合政府改造计划,协调业主意见。改造后新增设施(如充电桩、适老化设备)的维护责任写入物业服务合同。
7. 禁止物业强制捆绑收费
严禁以断水断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,违规企业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。业主欠费超3个月,物业需通过司法途径解决,不得限制业主出入或使用公共设施。
8. 街道办与居委会监督职责强化
基层政府机构需协助指导业主大会成立,对物业纠纷实施行政调解。对拒不整改的物业企业,街道办可提请住建部门列入“黑名单”。
9. 宠物管理与噪音污染新规
物业须制定小区养宠公约,对遛狗不牵绳、夜间扰民等行为有权劝阻并上报执法部门。明确装修施工时间限制,违规者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。
10. 党建引领物业治理
鼓励设立社区党组织与物业联合工作站,推动党员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,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。
此次修订强调业主自治与法治化监管并重,通过细化操作流程、强化监督手段解决长期存在的权责模糊问题。值得注意的是,地方可根据实际出台实施细则,如北京、上海已试点“物业费动态调整”机制,深圳要求公共收益存入共管账户。业主应关注本地配套政策,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以维护自身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