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区绿化被占用属于侵害业主共有权益的行为,需依法采取以下措施:
1. 收集证据
- 拍摄占用现场照片、视频,记录具置、时间及占用情况。
- 查阅小区原始规划图纸(可向物业或住建部门申请调取),确认绿化带性质是否为公共区域。
- 保存物业或相关部门违规审批的文件(如有)。
2. 协商沟通
- 联合受影响业主向物业公司书面投诉,要求其出具占用依据并限期整改。
- 如占用者为其他业主,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,要求恢复原状。
3. 行政投诉
- 向当地城管部门(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)举报,依据《城市绿化条例》第26-28条,擅自占用绿地可处每平方米500-2000元罚款。
- 向住建部门投诉物业未履行管理职责,物业若纵容占用可能面临信用扣分或资质处罚。
4. 业主大会决议
- 召开临时业主大会,形成要求恢复绿化的集体决议,对拒不执行的物业可启动解聘程序。
- 对违规占用方提起民事诉讼时,业主大会决议可作为关键证据。
5. 司法途径
- 提起物权侵害诉讼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278条,业主有权要求停止侵占、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。
- 若物业存在渎职,可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。
6. 注意事项
- 过程需遵守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避免过激行为导致治安问题。
- 关注当地绿化率强制性标准(一般新建小区不低于30%),若占用导致不达标,可要求规划部门介入。
扩展知识:开发商或物业擅自更改绿化用途可能涉及“违建”,除行政处罚外,还需补办规划变更手续。若发现腐败线索(如官员违规审批),可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。长期未解决的,可向检察机关申请公益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