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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公共设施损坏谁负责?

2025-07-13

小区公共设施损坏的维修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划分,通常涉及多方主体,以下是常见责任归属及相关法律依据:

小区公共设施损坏谁负责?

1. 物业服务企业

根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,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、定期检查及一般性维修。例如楼道照明、电梯保养、消防设施维护等。若因物业未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损坏(如未及时清理排水管造成堵塞),需承担维修责任。

2. 业主共同分摊

对于重大维修或老化损坏(如外墙脱落、地下管网破裂),需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(俗称“大修基金”)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281条,需经业主大会或符合比例的业主同意后使用。若小区未缴纳或资金不足,可能需业主按面积分摊费用。

3. 第三方责任

若损坏由业主或第三方人为导致(如车辆撞坏门禁、装修破坏承重墙),责任人或其保险公司需赔偿。《民法典》第1165条规定侵权方应承担修复费用,物业可协助追责。

4. 开发商或建设单位

在保修期内(如屋面防水工程通常为5年),因施工质量或材料缺陷引发的损坏(如管道渗漏、外墙开裂),开发商须无偿维修。依据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第40条,业主可向住建部门投诉督促整改。

5. 特殊情况处理

- 紧急维修:危及安全的设施(如电梯故障、燃气泄漏),物业可先应急处理,后补流程。

- 政府管辖设施:如市政道路旁的消防栓或路灯,可能归城管或水务部门管理。

注意事项:业主应定期参与业主大会,监督维修资金使用;物业需公示维修计划和费用明细。协商无果时,可向社区居委会、街道办或法院寻求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