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区宠物管理规范
一、饲养登记制度
1. 所有宠物(犬、猫等)需在物业进行登记备案,提供:
- 宠物品种、年龄、免疫证明
- 饲主明及联系方式
- 签订《文明养宠承诺书》
2. 禁止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猛禽等危险动物(参考《重点管理区禁养犬名录》)
二、免疫与卫生管理
1. 必须定期接种狂犬疫苗(犬类每年一次),保留有效免疫证明
2. 发生咬伤事件需立即报备物业并协助处理
3. 死亡宠物应作无害化处理,禁止随意掩埋
三、行为规范
1. 犬只外出须佩戴犬牌、束牵引绳(长度不超过2米)
2. 避让老人、孕妇、儿童及其他怕宠物的居民
3. 禁止在公共区域散养、遛放宠物
4. 电梯高峰时段(7:00-9:00/17:00-19:00)应主动错峰或使用宠物笼
四、环境维护
1. 即时清理宠物排泄物,建议携带专用清理工具包
2. 禁止宠物污染水源、破坏绿植及公共设施
3. 公共休闲区、儿童游乐区全时段禁止宠物进入
五、噪音控制
1. 持续吠叫超过10分钟需主动干预
2. 发情期、患病期宠物应采取隔音措施
六、违规处理
1. 首次违规书面警告,三次以上报行政管理部门
2. 造成人身伤害需承担全部医疗及法律责任
3. 物业有权对未牵引犬只实施临时管控
补充说明:
1. 建议为宠物植入电子芯片便于识别
2. 鼓励参加社区组织的宠物行为培训课程
3. 建筑区划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宠物便箱、消毒液等便民设施
4. 重大节假日期间应加强管理,避免宠物受惊吓引发事故
本规范依据《动物防疫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及地方养犬管理条例制定,物业服务中心保留解释权。所有饲养人应当自觉遵守社会公德,共建人宠和谐社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