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朴公(1125年 - 1202年),字公亮,号悟庵。他是南宋末年的一位政治家、军事家,也是著名的文学家和散曲家,被誉为“黄州三才子”之一。他的《黄朴公家训》被认为是他治家和行事的原则和准则。
《黄朴公家训》共有十二条,主要涵盖了家庭教育、处事原则和个人修养等方面。以下是其中几条重要的训诫:
1. 孝道至上:黄朴公强调孝道的重要性,认为孝道是一切美德的基础和根本。他建议子女要尊敬父母、孝顺长辈,并且要时刻牢记父母养育之恩。
2.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:黄朴公主张先修身,然后齐家,再治国,最后达到平天下的目标。他认为一个人只有在个人修养上有所成就,才能够正确地履行家庭和社会的责任。
3. 以勤劳为本:黄朴公认为勤劳是成功的关键,他鼓励子女要努力工作,不怕辛苦。他强调“饭来开口,衣来蓝头”,意思是说只有通过自己的劳动才能获得衣食。
4. 忠诚于国家:黄朴公强调对国家的忠诚和热爱。他认为一个人应当为国家的强盛而努力,要有为国家做贡献的意识和行动。
5. 修养和谐的家庭关系:黄朴公主张家庭和睦和谐。他认为夫妻应当互相尊重、宽容和包容,兄弟姐妹之间要和睦相处,父母和子女之间要相互理解和支持。
6. 立身处世不贪图名利:黄朴公反对贪图名利和功名的行为。他认为一个人应当以正直和诚实为重,不追求虚荣和个人的私利。
黄朴公家训体现了他对孝道、勤劳和品德修养的重视,对家庭和社会关系的重视。这些训诫可以说是他一生经验和智慧的总结,对后人具有很大的启示和指导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