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子的《齐物论》第13节,是其中的最后一节。在这一节中,庄子描述了他与物的关系,以及他如何与物齐寓于无竟的境界。
庄子首先告诉我们,他不再追求物质的满足和个人的欲望。“吾与不会物宜。”他说他与物不会合也。这并不是说他不理解物质世界,而是他选择拒绝对物质的依赖和追逐。他更关注的是内心的宁静和自由。
庄子接着告诉我们,他与物齐寓于无竟的境界。“寓无竟之地,以至于不言之教。”这意味着庄子已经超越了有限的存在和言语所能表达的范围。他已经进入了一个超越时空的境界,与宇宙合一,并且不需要用言语传达教导。他的存在已经变得无比宽广和深邃。
庄子进一步告诉我们,他已经与物齐寓于无竟,“去其所从来,齐其所至。”他 与物同源、同归。他不再和周围的世界对立,而是与之共舞,并与之合一。他不再被物质所束缚,他的存在超越了个体和个人的局限。
最后,庄子告诉我们,他完全不关心尘世的名利。“亦非恶然,欲以此与物累世。”他并不排斥世俗的名利和享受,而是超越了它们的束缚。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内心的平静和自在,不在追逐外在的名利和认可。
总的来说,庄子在这一节中表达了他与物齐寓于无竟的境界。他摒弃了对物质的追求和欲望,寻找了内心的自在和平静。他与宇宙合一,与物共舞,在精神层面超越了时空和言语的限制。他不再被尘世的名利所牵绊,找到了自己的自在和快乐。这是一种超越物质世界的境界,是一种精神的自由和豁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