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国国家标准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》(GB 22676-2020),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执行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起。
根据该标准,小车强制报废的年限如下:
- 国Ⅰ标准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小型载客汽车和轻型货车,达到15年的强制报废年限;
- 国Ⅱ标准的小型载客汽车和轻型货车,达到14年的强制报废年限;
- 国Ⅲ标准的小型载客汽车和轻型货车,达到13年的强制报废年限;
- 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小型载客汽车和轻型货车,达到12年的强制报废年限。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年限适用于在国内注册的机动车。另外,根据该标准还规定了部分特殊情况下的强制报废年限,如超过一定里程数的出租、营运车辆等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不同地区在实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时可能略有差异,建议参考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法规。